惠州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惠州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官网(详细地址: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otenders.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2021HZBXSZ11127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2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00.25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主要标的 |
备注 |
01 |
1.5T磁共振射频线圈 |
1 |
套 |
是 |
|
02 |
CT造影注射装置 |
1 |
台 |
是 |
|
03 |
B超机 |
1 |
台 |
是 |
|
04 |
无创呼吸机 |
1 |
台 |
是 |
|
备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交社保的有效证明。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照招标文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仅限于投自身生产的产品);
(2)本次采购设备均属于医疗器械,应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主页面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免注册的备案凭证/规定条文(必须提供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pp1.nmpa.gov.cn)查询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的界面截图和生产厂家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各省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的企业经营信息查询界面截图。注册证过期的,须提供网上可以查询的延期公告,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查询不到,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延期通知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官网
(详细地址: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otenders.cn)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递交至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五楼);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上传。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菊花一路8号真维斯大厦A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otenders.cn),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申请报名,递交报名资料通过后由代理机构在平台确认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52-7218928
联系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10楼1003号
采购人:惠州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52-2189599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江新城东升二路1号
发布人: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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